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毕业生
就业(实习)推荐工作管理规定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毕业生就业(实习)工作程序,保证毕业生就业(实习)工作的正常、有序进行,确保各专业毕业生(实习)顺利就业,提高毕业生就业的稳定率,更好地满足企业的用人需求,根据学院的相关规定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毕业生是指根据学院规定的学制和教学计划,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且操行表现、各课程学习成绩均为合格以上的学生。本规定所指就业(实习)是指按教学计划,完成在校规定课程的学习,在毕业前进行的顶岗实习。本规定所指“推荐”是指学生本人无法落实就业(实习)岗位,需要由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帮助解决的。
第三条 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鼓励学生广开门路,自行联系就业(实习)单位。鼓励学生自主谋业,自主创业,鼓励毕业生到急需人才的欠发达地区,艰苦行业、基层中小型企事业单位、教育教学单位建功立业。
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
第四条 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毕业生就业(实习)推荐工作在院招生就业处、实训中心的统一领导下,由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毕业生就业(实习)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。
第五条 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。该小组组长由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党总支书记担任,副组长由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副书记、副院长担任,其他成员包括: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办公室主任,团总支书记,就业辅导员及毕业班班主任。
第六条 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毕业生就业(实习)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:
(一)制定本院毕业生就业(实习)的具体工作意见,及时向学院报送本院就业计划;研究决定本院就业(实习)工作中的重大问题,向本院教职工、学生通报毕业生就业(实习)工作情况;
(二)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教育、管理、指导和服务工作;
(三)开拓就业市场,联系就业单位;建立稳定、牢固、合格的专业实践、实习和就业基地,做好本院毕业生就业情况的宣传介绍工作;
(四)负责本院毕业生的资源和需求信息统计工作,并及时报送学院;负责本院学生就业(实习)推荐资格的审查工作和就业(实习)推荐工作,组织管理本院毕业生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;
(五)做好毕业生的毕业教育、毕业鉴定和档案整理工作,督促未交学费、住宿费等费用的同学按时缴清所欠款项,督促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按时还贷;
(六)组织毕业生按时办理离校手续,组织毕业生党员转移党组织关系,组织有需要的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手续,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的各项工作;
(七)做好毕业生就业单位落实的跟踪与就业方案上报工作;
(八)做好本学院的就业工作总结;
(九)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调研;
(十)完成学院布置的其他就业工作任务。
第三章 推荐原则及条件
第七条 毕业生就业(实习)推荐工作基本原则:
(一)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透明的原则;
(二)毕业生就业(实习)原则上实行“一次性”推荐。
(三)优先推荐的原则
1、优生优荐原则: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根据在学校期间,同一个专业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,确定毕业生推荐顺序,优生优荐。
2、在综合排名相近(相差不超过5名)情况下,以下情况优先推荐:
1)凡在校期间获得国家级、省(部)级、地(市)级表彰的毕业生。
2)毕业学期被学院或上级主管部门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。
3)凡在校期间累计二次获得院级先进个人(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精神文明先进个人等)称号的毕业生。
4)凡在校期间见义勇为,产生较好社会影响的毕业生。
5)担任一年以上班委、团支部、学生会、团总支干部职务的毕业生。
第八条 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,方可进行就业(实习)推荐。
(一)修完在校所学全部课程;
(二)交清所有应交费用;
(三)经体检,身体条件符合用人单位要求;
(四)承诺按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要求及时签订就业协议及诚信承诺书。
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原则上不予推荐。
(一)个人自荐材料弄虚作假的;
(二)未全额交清各种费用的;
(三)学习成绩平均65分以下或综合测评班级排名后10名的;
(四)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;
(五)根据学院提供的用人信息,未经允许私自联系的;
第十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暂缓推荐。
(一)未按照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面试的,取消本次应聘资格;
(二)不讲诚信,违反学院就业(实习)推荐工作管理规定的;
(三)第一次面试合格且已经办理完手续后,又提出调换单位的。
第十一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可视情况进行二次推荐。
(一) 因单位撤销、解散、合并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出现而无法继续就业(实习)的;
(二)因单位福利待遇问题,经学院交涉后仍不能解决的;
(三)单位明确为实习生,期满后返校的。
第十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再进行二次推荐
(一)因不能胜任工作而被单位提前辞退的;
(二)就业(实习)期满一年后,单位辞退的;
(三)因不满意单位工作安排、单位条件或福利待遇等问题而未经允许擅自离开原单位的。
第四章 就业(实习)推荐工作程序
第十三条 就业(实习)推荐工作的基本程序
(一)学生申请,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审查:
1、需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推荐就业(实习)的毕业生,应在每年就业(实习)前提交要求推荐就业(实习)申请,经所在班级班主任签字后,交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学生就业领导小组审查备案;
2、凭院财务科开具的缴费凭据,到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学管办公室领取《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毕业生就业(实习)登记表》和《要求推荐就业(实习)诚信承诺书》;凡未办理此手续者,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不负责为其推荐。
(二)学生制作就业(实习)相关材料:准备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》(成绩单由学管办统一打印)和《个人简历》等材料,准备参加面试;
(三)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就业领导小组联系用人单位,发布需求信息;
(四)学生报名:招聘信息发布后,要求由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推荐就业(实习)的毕业生(符合条件的)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办理有关手续,逾期者作自动放弃处理。
(五)学院推荐
1、应聘人数超过需求人数时,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就业领导小组按照需求人数1:2的比例,从报名的学生中按综合测评名次、学生成绩名次、用人单位要求择优推荐学生;
2、被推荐的学生用人单位不满意时,可适当放宽推荐范围;应聘人数不足需求人数时,可按报名数推荐。
3、报名后未被用人单位录用的,学院将继续为其推荐就业岗位。因个人原因三次不参加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组织的招聘活动,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不再为其推荐就业。
(六)按照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面试;
(七)面试合格后,上交《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毕业生就业(实习)登记表》和《要求推荐就业(实习)诚信承诺书》,领取《就业(实习)介绍信》。
(八)用人单位接受学生就业(实习);
(九)学生办理离校手续,赴单位就业(实习);
(十)签订就业协议
(十一)派遣、调整与改派
第五章 其他
第十四条 毕业生就业(实习)离校前,应办理完下列相关手续。
(一)身体健康证明,学生自行到市医院体检,费用由学生本人自理
(二)到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学管办公室领取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;
(四)清理所欠学院各项费用的手续;
(五)退宿手续;
(六)毕业生登记表等个人档案填写手续;
(七)实习资料领取手续;
(八)保险手续;
(九)助学贷款手续。
第十五条 学生升学、入伍、自主择业或放弃就业者,需以书面形式报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毕业生就业领导小组备案,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毕业手续。
第十六条 要求由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推荐就业(实习)的学生,如自行联系了接收单位,可凭协议书或接受单位录用的有效证明到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办理毕业手续。
第十七条 有业不就者的处理:凡实习的学生到规定的离校时间尚未落实实习单位的由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统一安排实习单位。
第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,由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负责解释。
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1年3月1日起开始实行。本办法的解释权归ok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。